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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市民”问题探究

发表时间:2017-03-31 11:16作者:杨彬来源:恩施自治州武陵山经济研究会

 村民“被市民”问题探究

 恩施市委政法委   杨彬

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由村民一夜之间“被市民”。面对突如其来的“幸运”,他们没有任何准备,手忙脚乱者有之,慌不择路者有之,迷失自我者有之,挥金如土者有之……,为此,种种社会问题滋生。如何使这些村民成为真正的市民,与现代城市生活融为一起,是基层政府必须研究解决的课题。笔者就调查了解的情况,对此作探索性研究。

一、 村民“被市民”问题不可回避

村民被市民,是城市化进程“绕不过的一道水”,城市化需要大量的土地和人口,这种“刚需”使得村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成为其讨价还价的重要筹码,这应该是村民“被市民”的主要原因。“被市民”的过程呈现两个主要特征:之一是速度快,村民“一夜之间”就变为了市民。之二是变化程度大,生活在底层的农民立马会成为城市中的“百万富翁”。笔者所在的恩施州城这样的三线城市,每年约有几千至近万人由村民瞬间“被市民”,大城市自然会更多。

 二、村民“被市民”带来的各种问题

 村民 “被市民”,会带来各种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出现大批无业享乐者影响社会风气。农民和市民的最大区别,是谋生方式的差别,由农业转为工商业或服务业,需要一个适应过程。而现代工商业和服务业,往往与科技和信息化紧密相连,对劳动者素质有特殊要求,这种素质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功,所以村民一时难以适应行业的变化,最终导致“被市民”难以就业。然而他们拥有一笔不菲的补偿资金,凭此可以过上优于常人的享乐生活。这对于辛勤劳动而生活并不宽裕的劳动者来说,定会形成心理上的极大反差。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是近年来城市化过程中“被市民”最多的村之一,该村1830岁的年轻人,有70%左右只有高中以下文凭,绝大多都中途辍学,80%以上没有就业和创业,绝大多数都靠“吃老本”为生,有的挥金如土、吃喝玩乐、好赌成性,给社会风气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部分人继续成为新的社会负担。一夜之间从农民到百万富翁,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好事”,需要必要的心里承受能力。这种承受能力最根本的源头在于承受者的文化素养。而这往往又是现实的农村社会所缺乏的,特别是价值观的缺失和落后,使部分人陷于尴尬。舞阳街道办事处某村一村民,近50岁尚未成家,对婚姻原本已无奢望,作好了打一辈子光棍的心理准备。但自从2012年“被市民”,成为城市“富翁”以来,先后有两个年轻女子主动上门,成就了他的两段婚姻。2016年年底,随着他的第二段婚姻宣告终结,征地补偿的费用也被花光,继续回归于单身生活,成为被民政部门关注的孤寡老人之一。

 三是基层政府的服务管理难以及时到位。“被市民”的村民,虽然物质上占了优势,但从整体上看其实是脆弱的。这个群体除了不缺钱以外,要成为真正的市民,还需要基层政府特殊的服务与管理。而这种服务和管理,面对的困难和问题都是新的,没有现成经验借鉴,所以难以做到一步到位。就笔者所了解的情况看,大部分基层组织基本上“没招”,采取的办法是“顺其自然”。加上认识上不到位,容易形成对“被市民”群体的忽视,因而基层政府服务管理的触角难以延伸到位。

 四是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日益突出。近年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日益突出,且呈上升趋势。恩施市2015年约70余起,2016年上升到100多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越级上访占总数的20%以上。且矛盾的性质已经不仅仅是利益之争,复杂化程度日益突出。

 三、解决“被市民”问题对策及建议:

“被市民”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难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根据调查了解及收集到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成立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处理解决“被市民”问题。“被市民”问题不是小问题,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稳定,更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一个时期内这类问题只会有增无减,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牵扯地方政府大量的精力。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有利于问题的集中解决。这个机构至少要建在县(市)级层面,街道办事处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二是建立教育机制提升“被市民”素质。通过“道德讲坛”进村,举办“市民学校”、法制教育进村、文艺演出进村等多种形式,对“被市民”进行市民化教育。尤其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点加以普及,把“被市民”培养成现代化进程下的新市民。

 三是逐步建立社会帮扶体系完善各种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对“被市民”群体加以关注,比如社会融资机构和银行,可以设立专们的“代办点”,拿出更多的精力和人员到“被市民”较多的地方开展理财服务。条件成熟的投资者可以到“被市民”较多的地方投资兴业,吸纳闲散劳动力。政府对这些企业和社会组织应适当给予优惠的政策支持鼓励。

 四是推进“被市民”问题的责任落实。“被市民”问题关乎社会稳定,是基层政府必须拿在手上的问题,需要明确地方政府责任,要把解决被市民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对于不重视“被市民”问题或因工作不力出现失误的,必须追究责任。

 总之,“被市民”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之一,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

    (本文作者系湖北省恩施市维稳办副主任)

                          责任编辑:赵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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